【插播一条问答】
Q:我同事前几年投了一款终身寿险产品,她现在想解除保险合同,可是保险公司却回复她,退还保费的金额跟她缴纳的金额有差距,她还以为能全都退回来呢!所以特别生气,因此还跟保险员吵了一架。
Q:你同事退保,保险公司退还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这件事并不是保险公司的错。主要是你同事不了解这件事的来龙去脉,所以才会造成这样的误解。今天我就再给你讲一讲保单的现金价值吧!
现金价值
又称“解约退还金”或“退保价值”,是指带有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人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被保险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要求解约或退保时,保险人按照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被保险人,这部分余额即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简单地说,保单现金价值就是保单现在值多少钱,时间越长,保单价值就越高。
问题1:
现金价值到底指什么?
在保险消费中,很多消费者理解不了为啥我退保时不能“退回本金”,而是退回所谓的“本金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是个什么鬼?很多消费者虽然已经投保,却没有搞清楚这一概念。一方面,的确需要消费者在投保时增强消费意识,在投保前将细节咨询清楚,另外一方面,也难免完全不了解这一情况的消费者,遇到的保险销售人员没有说清楚。
保险行业退保只退“现金价值”是铁律,简单说来,决定这一铁律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险公司不同于银行,与银行业务性质也完全不同。并不是你给出了多少钱就得拿回多少甚至于更多。试想,如果别人出事,或者自己投保后需要理赔,这些钱从哪儿来呢?
2
一旦保险公司承保,为投保人出了保单,即便是没有出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也要承担每一个人的风险,但是这个风险和过程是消费者感受不到的。
3
除了分摊风险的成本之外,保险公司销售员的劳务、公司管理的成本等费用也是保险公司的重大支出,保险公司也需要有收入来源承担这部分费用。
问题2:
如何计算保单的现金价值?
很多消费者虽然了解有现金价值这一概念,但并不知道现金价值到底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所以,掌握了现金价值的含义,还要了解现金价值的计算公式,这样在投保时,就能假装是个“专家”,防忽悠~
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经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在本保单上的分摊金额-保险公司因为本保单向相关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的本保单的纯保费+剩余保费生成的利息
问题3:
哪些保险有现金价值?
现金价值是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一般来说,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在购买这些保险产品时,消费者都应该做好心理准备,一旦退保可能涉及到只能退还现金价值的情况。
问题4:
保单现金价值还有什么用?
除了在退保时,投保人可以按照现金价值来领取退保金,保单的现金价值还有其他情况下的重要意义。在申请保单借款时,投保人最高借款额度不超过该保险合同现金价值的百分之七十。在分红时,保险公司是按照现金价值来进行分红的。
另外,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消费者没有办法继续为保单续费时,保单的现金价值也是具有实际意义的存在,例如你可以选择自动垫付、减额缴清或是展期定期,使得自己的保单继续生效,来保证自己的利益不损失或减少损失。
自动垫付:当保险费用一度中断时,保险公司根据事先的约定,利用保单已经存在的现金价值来支付未来的保费,直到现金价值全部用完。
减额缴清:当投保人不再继续缴纳保险费用时,向保险公司申请以已存在的现金价值来一次性付清剩余的保险费用。
展期定期:投保人向保
险公司申请,在不变更原有死亡保险金额的前提下,用保单已经生成的现金价值来缴纳保险费,使得保单持续到相应的时间。
问题5:
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当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了解了保单的现金价值的知识,还需要了解退还保单现金价值的具体情况。保险公司在以下情况出现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投保人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 保险公司根据规定解除保险合同,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二年内被保险人自杀。
✅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导致其自身伤残或死亡,且投保人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 投保人解除合同,且已经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
✅《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内容: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